實用英文 – 英文稱呼該怎麼說才禮貌?

(圖片來源:geralt)

 

編輯/鍾宇筑

說到禮貌的定義,各國不盡相同,尤其東西方文化差異甚大,對於禮貌的準則也差了許多。其中一項明顯的禮貌差異就在於稱謂。該怎麼用英文有禮貌的稱呼對方呢?engVid的Rebecca講師今天就要來教大家,怎麼稱呼才是有禮貌的說法!

1. 直接說稱謂

與中文一樣,若知道對方稱謂,直接稱呼即可,如:Professor(教授)、Doctor(醫生)、Officer(警官)。

2. Mr./ Mrs./ Miss + 姓氏

若不知道對方職稱或稱謂時,可直接使用Mr.、Mrs.或Ms加上對方姓氏(Last name),就是非常正式的稱呼了,如:Mr. Jones(Jones先生)、Mrs. Smith(Smith女士)、Ms Brown(Brown小姐)。除非是很熟的人,否則直接稱呼對方名字,是非常不禮貌的哦!

接下來我們來看看,當我們在正式場合中必須與不熟悉的人打招呼時,該如何稱呼對方,以及非正式場合之下可以如何稱呼對方。

1. 先生

正式:出席正式的社交場合時,不知道對方姓氏、稱謂之下,若對方為男性,稱呼對方為Sir是最有禮貌的。

非正式:若走在街上、旅遊、或是一般日常生活中,非正式場合之下必須與不認識的男性互動,可稱呼對方為Mister、Man、Dude或Bro,這些皆屬於較為輕鬆、非正式的用法。

2. 小姐/女士

正式:正式場合中,可稱呼陌生女性為Madam或Ma’am,皆可表示敬意。

非正式:英文裡目前尚未出現非正式場合中可用來稱呼陌生女性的詞彙。

3. 群體

正式:出席正式場合,當你必須站上台致詞,台下群眾皆為男性/女性時,可稱呼群眾為Gentlemen/ Ladies,若台下有男性也有女性,則可說Ladies and Gentlemen。

非正式:非正式場合的情況下並不會特別區分男性或女性,因此多半稱呼群眾為Folks或Guys。若面對的是一群孩子,則可稱他們為 Kids。